- 索 引 號:QZ08120-0100-2025-00020
- 備注/文號:惠文旅〔2025〕106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助力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惠安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開展了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和評審工作。經個人申報、各鎮推薦、專家評審組初審、評審委員會審議、局務會及黨組會研究、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了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共55人),現予以公布。
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切實履行傳承人的職責和義務,積極開展傳播傳承活動,培養更多后繼人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作出更大貢獻。請各鎮、各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鼓勵和支持傳承人開展宣傳展示活動,共同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
附件:惠安縣第三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共55人)
惠安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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